布蒂克-德鲁公司北京华夏幸福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 "服务")中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北京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就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 "服务")中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制定了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 "政策")。第1条(个人信息

第1条(个人信息

术语 "个人信息 "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定义的 "个人信息",包括可通过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信息或信息中包含的其他描述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以及与体貌、指纹、声纹和健康保险卡保险人号码有关的数据。健康保险卡上的号码,以及其他可以从信息本身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识别信息)。

第2条(收集个人信息的方法

在用户注册使用时,本公司可能会要求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号、信用卡号码、驾驶执照号码等。此外,用户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易记录和结算信息,包括用户的个人信息等,可能会被发送给本公司的合作伙伴(包括信息提供商、广告商和广告分销商等)。本公司可能会从其商业伙伴(包括信息提供者、广告商和广告分销商;以下简称 "商业伙伴")那里收集此类信息。第3条(个人信息的收集

第3条(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本公司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1. 提供和经营公司的服务
  2. 为了回应用户的询问(包括确认他们的身份
  3. 发送电子邮件,介绍本公司提供的新功能、更新、活动和其他服务的信息。
  4. 在必要时联系用户进行维护、重要通知等。
  5. 识别违反使用条款或试图将服务用于非法或不正当目的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
  6. 允许用户查看、更改或删除自己的注册信息,并查看其使用状态。
  7. 向用户收取付费服务的使用费。
  8. 用于上述使用目的的附带目的。

第4条(改变使用目的

  1. 公司只有在合理地认识到使用目的与改变前的目的相关时,才会改变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2. 如果使用目的发生变化,公司应以公司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改变的目的,或在本网站上公布。

第5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1. 未经用户事先同意,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但是,这不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其他法律和法规允许的情况。
    1. 当提供个人信息对于保护个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是必要的,并且难以获得个人的同意时
    2. 当提供个人信息对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特别必要,且难以获得个人同意时
    3. 当提供个人信息是为了与国家机构、地方公共机构或受上述任何一方委托的个人或实体合作执行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事务,而获得个人的同意可能会妨碍这些事务的执行。
    4. 提前通知或公布以下事项,并通知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时
      1. 使用的目的包括向第三方提供
      2. 将提供给第三方的数据项目
      3.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4. 应个人的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5. 接收有关人员的请求的方法
  2.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接受信息的一方不应视为第三方。
    1. 当本公司在实现使用目的的必要范围内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全部或部分时
    2. 因合并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企业继承而提供个人信息时
    3. 当个人信息要与特定的当事人共同使用,并且公司事先通知当事人或使其容易了解这一事实、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使用方的范围、共同使用方的使用目的,以及负责管理个人信息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职务时或负责管理个人信息的人的姓名。

第6条(个人信息的披露

  1. 当公司被个人要求披露个人信息时,公司应毫不拖延地向个人披露这些信息。但是,如果披露信息会导致以下情况的发生,公司可以决定不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如果公司决定不披露信息,将毫不拖延地通知该人。每次披露个人信息,将收取1,000日元的费用。
    1. 当个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利或利益有受到伤害的危险时
    2. 当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可能受到重大阻碍时
    3. 如果披露会违反任何其他法律或法规。
  2. 尽管有前段的规定,公司原则上不会披露除个人信息以外的任何信息,如历史和特征信息。

第7条(个人信息的更正和删除

  1. 如果本公司持有的个人信息不正确,用户可以按照本公司规定的程序要求本公司更正、补充或删除该个人信息(以下简称 "更正等")。以下简称 "改正等")。
  2. 如果公司收到用户根据前款提出的要求,并认为有必要对该要求作出回应,公司应毫不迟疑地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正等。
  3. 当公司根据前款规定进行更正等,或决定不进行更正等时,公司将立即通知用户。

第8条(暂停使用个人信息

  1. 如果个人以信息的处理超出了使用目的的范围或信息是通过不法手段获得的为由,要求本公司停止使用或删除个人信息(以下简称 "停止使用等"),本公司将这样做。以下简称 "暂停使用等"),理由是该信息被不当使用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本公司将毫不迟疑地进行必要的调查。
  2. 如果根据前段所述的调查结果,本公司确定有必要对该请求作出回应,将毫不拖延地停止使用该个人信息。
  3. 如果公司根据前款规定暂停使用等,或决定不暂停使用等,公司将毫不拖延地通知用户。
  4. 尽管有上述两款规定,如果暂停使用等会产生大量费用或因其他原因难以实施,而可以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用户的权利和利益,应采取这种替代措施。

第9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1. 除非法律或本政策另有规定,本政策的内容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进行修改。
  2. 除非本公司另有规定,修订后的隐私政策将在本网站上公布后生效。

第10条(查询的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以下人员

地址:OSAKI SQUARE BLD1F, 5-39-3 Jingumae, Shibuya, Tokyo 150-0001
公司名称:boutiqueW Co.,ltd. Inc.
电子邮件地址:

info@boutiquew.com